搜索历史
清空

    7 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说明

    7 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说明

    一、适用范围

    本规则适用美的智慧家实物类商品,不适用虚拟类商品及销售页面明确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。

    二、总则

    客户在美的智慧家购物,自实际收到商品第二日起 7 日内(含 7 日),在保证商品完好(详见商品完好说明)、且不得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的前提下,客户可申请 7 天无理由退货(部分商品及类目除外),商品的退货运费(或原发货物流的截单运费)由客户自行承担。(因智慧家部分在售大家电产品物流运输有特定要求,客户下单默认接受商家物流处理退货或操作截单,商家有权按照页面注明的退货运费费用标准,商家可在退货款项中扣除该笔运费。)

    若因客户个人原因对生鲜水果/熟食/牛奶等食品类商品进行拒收,商家有理由拒绝对客户进行退款。

    三、商品完好说明

    3.1 商品完好是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包括商品本身、包装、配件及附带的商标吊牌、商品标识、使用说明书等齐全。

    3.2 商品不完好是指客户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,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、功能而进行合理、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的完好。但对超出查验和试用需要而使用商品,导致商品产生价值贬损较大的情形。具体判定标准如下:

    (一)食品(含保健食品)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计生用品: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;

    (二)电子电器类: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、改动,破坏、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、指示标贴、机器序列号等,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,或者产生激活、授权信息、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。部分产品使用前需强制激活,如被激活,视为商品已不完好;

    (三)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玩具、家纺、家居类: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,商品受污、受损。

    四、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

    下列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:

    (一)消费者定作类的商品;

    (二)鲜活易腐类的商品;

    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
    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类商品。

    (五)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;

    (六)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;

    (七)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、有瑕疵的商品;

    (八)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,并在页面标注“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”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;

    (九)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商品(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配件、商标标识齐全的,视为商品完好);

    (十)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;

    (十一)商品已使用、缺少附件、外观损坏等情形;

    五、商品7无无理由退货说明

    退货商品标准(通用)

    1、 客户应当确保退回商品和相关配(附)件(如吊牌、说明书、三包卡、入网卡等)齐全,并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无受损、受污、刮开防伪、产生激活(授权)等情形,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、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等。

    2、商品包装说明: 部分商品因包装特殊性,7 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提供商品原包装,且包装需保持完整, 例如电子产品、家电类商品、灯具类商品、或包装价值较高等。 原包装是指:生产厂商原包装(最小销售单元),不含销售商或物流服务商自行二次封装的包装。

    3、赠品遗失或破损、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。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,发票遗失由客户承担相应税款。

    4、化妆品、个人护理用品、图书、婴儿尿片、音像制品等原包装被一次性密封的, 不得损坏。

    “密封”是指:商品外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了以封条(签)或整体塑(密)封的包装措施。

    六、本规则于2023年9月22日起实施生效。